
岳塘新闻网7月3日讯(通讯员:刘帅 傅卓明)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务实举措推进创新,着力打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近日,岳塘法院在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作出积极尝试,灵活采取保全措施,保障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
岳塘法院在审理申请人湘潭A公司与被申请人B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A公司于2023年5月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请求立即冻结B公司名下银行存款九百二十万余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但因生产经营困难和财务状况不佳等无法为案涉财产保全提供等额担保或保单担保,希望法院能根据实际情况不要求企业提供担保。
岳塘法院法官在综合考量全案情况后,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在裁定冻结了被申请人名下存款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时,未要求企业申请人为案涉财产保全提供等额担保或保单担保。
下一步,岳塘法院将持续创新与推广便民举措,对权利义务关系简单明确的涉企案件,在企业作为原告申请财产保全,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等情形时,可不要求企业提供保函担保或者财产担保。有效帮助企业减轻诉累,助企纾困,降低维权成本,以“小改进”为着力点,推动建设更优更高水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大格局。
责编:于杨
来源:岳塘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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